發酵食品中含有大量益生菌,其通常被認為是安全的,實際上,這些益生菌具有抗氧化、抗菌、抗真菌、抗糖尿病和抗動脈粥樣硬化等活性,然而,有些人在攝入發酵食品后會經歷嚴重的副作用。
1、腹脹
攝入發酵食品最常見的反應就是機體中產氣和腹脹會暫時性地增加,這是益生菌殺滅有害腸道菌群和真菌所產生的過量氣體所導致的結果,益生菌能夠分泌抗菌多肽來殺滅有害的病原體,比如沙門氏菌和大腸桿菌等。最近有研究表明,商業酸奶中存在的乳酸菌具有一定的抗菌效應,盡管攝入益生菌后出現的腹脹似乎是從腸道中清除有害細菌的跡象,但有些人可能會經歷嚴重的腹脹,這對于患者而言是非常難受的。
攝入過多的紅茶菌會導致機體產生過量的糖分和熱量,從而導致機體腹脹和脹氣等。
2、頭痛和偏頭痛
富含益生菌的食物(酸奶、酸菜和泡菜)在發酵過程中會天然產生生物胺(Biogenic amines),特定的細菌會產生生物胺來破碎發酵食物中的氨基酸,富含益生菌的食物中最常見的生物胺是組胺和酪胺。有些人對組胺和其它胺類非常敏感,其進食發酵食品后可能會出現頭痛癥狀,由于胺會刺激機體中樞神經系統,引起其會增加或降低機體血流量,從而引發頭痛或偏頭痛,有研究表明,含有低水平組胺的食物能夠減少75%的參與者出現頭痛,因此,服用益生菌補充劑對于這類人群而言或許是首選。
3、組胺不耐受
組胺在發酵食品中含量很高,對于大多數人群而言,機體中的特定酶類會對其進行消化,然而,有些人群機體產生這種酶類的水平并不充足,這意味著,其機體并不會消化組胺,從而就會被吸收到血液中。這將會導致患者出現一系列組胺不耐受癥狀,最常見的癥狀是瘙癢、頭痛或偏頭痛、流鼻涕、眼睛發紅、疲勞、蕁麻疹和消化系統癥狀包括腹瀉、惡心和嘔吐。
然而,組胺不耐受常常會引發嚴重的機體癥狀,包括哮喘、低血壓、心律不齊、循環系統崩潰、突發性的心理改變和睡眠障礙等。
4、食源性疾病
盡管大多數發酵食物是安全的,但其仍然有有可能被引發疾病的細菌所污染,2012年,美國89人因攝入未經巴氏殺菌的丹貝(印尼豆豉)而感染沙門氏菌。2013年和2014年,韓國學校爆發了兩次大腸桿菌的大爆發,這都與攝入了受污染的發酵泡菜有關。
在大多數情況下,在諸如酸奶等發酵乳制品中發現的益生菌能夠有效抑制某些細菌的生長,比如金黃色葡萄球菌等,這些細菌都會引發食物中毒發生;但在某些情況下,益生菌可能會失效,細菌實際上會分泌多種毒素,因此這種產品就是非常危險的。
5、被益生菌所感染
通常情況下,益生菌對大多數人是安全的,然而,在一些罕見的情況下,益生菌也會引發感染,尤其是對免疫功能受損的人群而言。來自倫敦的一項研究報道了一名65歲肝膿腫的糖尿病患者,其是因為攝入益生菌所導致的疾病,因此,研究者建議易感患者(比如免疫力低下的患者)不要過量攝入益生菌。利用益生菌的療法也會引發機體出現嚴重的感染,比如肺炎、系統性感染(包括敗血癥和心內膜炎)。
因為海水是咸的,曬干、烤干會讓鹽分濃縮,因此各種海鮮干貨都屬于“天生高鈉”的含鈉食品。而部分海產品加工中可能還要加入一些鹽和味精,做成零食和小菜,那就是高上加高了。
比如說,即食的海苔(特別是風味濃郁的韓式產品)、烤香的魚片干、鮮美的魷魚絲,哪個都是代表性的高鈉產品,其咸度遠超過日常菜肴。
各種腌漬食物,如韓式腌八爪魚、腌小魚干、腌裙帶菜、腌海帶,都屬于“必然高鈉”。
準媽媽在懷孕后除了早孕反應,最大的變化就是發現自己餓得好快,明明已經吃了很多,可是還是很快就餓了,兩餐之間需要加餐。孕婦加餐吃什么好呢?小編在這里給大家推薦幾類最適合孕婦吃的食物。
1.水果
有一種說法是春天懷上寶寶比較好,因為接下來的夏秋季節會有大量的時令水果和蔬菜上市,能給胎兒提供更豐富的營養。水果的好處不必多說,維生素、礦物質、膳食纖維等對孕婦好處多多。
絕大多數的水果孕婦都是能夠食用的,但也有少數種類是需要謹慎食用的,包括容易引起子宮收縮的山楂、容易導致滑胎的杏,過于寒涼的西瓜、木瓜,容易上火的榴蓮、荔枝等,需要注意控制好食用量,建議孕媽咪時常換著花樣來吃。
2.干果和粗糧食品
干果種類很多,如核桃、瓜子、花生、板栗、榛子、腰果、松仁等,不僅味美,而且營養價值很高,而且孕期一天吃2-3個核桃對胎兒的骨骼和牙齒發育大有好處,而每天吃一把葵花子可以滿足人體一天所需的維生素E。
此外,孕期適當吃些粗糧對增加營養、緩解便秘也大有好處,目前市面上流行將多種谷物(如黑芝麻、黑豆、黃豆、燕麥)和干果(和核桃、南瓜子、紅棗)打成粉,用開水沖泡即可食用,孕媽媽也可考慮購買。
3.點心
有的孕媽媽表示,吃水果不頂用,肚子還是餓,那么可以考慮準備一些點心當加餐了。小編給大家推薦比較適合孕婦的兩種點心:第一種是新鮮出爐的面包和蛋糕,雖說也會含有食品添加劑,但相比于餅干等保質期較長的食品要少很多,面包花樣越簡單添加劑越少,芝士蛋糕要比奶油蛋糕健康一些;第二種是傳統中華面點,比如包子、饅頭、花卷、餃子等,可以購買現成的,也可以在超市購買速凍產品自己蒸熟即可。
對此,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專家克里斯蒂娜·羅伯托指出,一方面,人們要為自己的健康負責;另一方面,我們要承認,當前食品環境使人們更易接受垃圾食品。
中國健康教育中心專家沈雁英教授則給出了生活中應盡量遠離生活的10種垃圾食品:碳酸飲料,白酒,油炸食品,糖果類,方便面,膨化食品,烤腸、火腿腸等加工肉類,腌制食品,明火高溫烤制食物,果脯蜜餞。
這些垃圾食品偶爾吃一次不會導致明顯后果,長期食用就會遭遇諸多健康隱患,如誘發肥胖、增加患癌風險等。多項國際研究發現,愛吃垃圾食品的女性,懷孕后容易早產;壓力大時吃垃圾食品加倍傷身;垃圾食品還會誘發精神疾病,甚至增加暴力行為等。
油炸食品除了高熱量容易吃多了容易發胖,甚至《英國醫學雜志》曾發表過一項大型隊列研究,表示經常吃油炸食品,可能增加肥胖遺傳易感性。肥胖實在是“萬惡之首”,為了不全家發胖,還是少吃點吧。
而肥胖之外,它還有一個更“致命”的缺點——致癌。
因為持續的高溫,食品會產生苯并芘、丙烯酰胺等致癌物,偶爾吃吃可以,經常吃油炸食品,患癌風險真的會升高哦。
淘寶店主羅某、盧某因在網上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去年被法院定罪判刑。刑事判決生效后,因羅某、盧某二人未采取措施回收已售出的有毒有害食品,北京市檢察四分院于是向北京四中院提起消費公益訴訟。
夫妻賣有毒保健品被判刑
2015年4月起,羅某、盧某夫婦通過淘寶店鋪對外銷售苦瓜清脂系列、經典秀身系列減肥保健品及神農風骨草保健品。有消費者在吃過保健品后,開始出現肚子疼、食欲不佳、厭食等不良反應。
2017年6月,法院審理認為,羅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0萬元;認定盧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萬元,禁止盧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北京檢方首提消費公益訴訟
后北京四分檢向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協會對羅某、盧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訴訟。2017年12月25日,北京四分檢向四中院提起消費公益訴訟。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這是北京首例檢察機關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提起的產品責任糾紛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被告法庭上賠禮道歉
羅某、盧某通過淘寶網店向眾多消費者銷售摻有酚酞、雙氯芬酸鈉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侵害了公眾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院請求判令羅某、盧某二人停售涉案食品,公開道歉,并在媒體上公布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實,以向消費者提示危險。
淘寶店主羅某、盧某因在網上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去年被法院定罪判刑。刑事判決生效后,因羅某、盧某二人未采取措施回收已售出的有毒有害食品,北京市檢察四分院于是向北京四中院提起消費公益訴訟。
夫妻賣有毒保健品被判刑
2015年4月起,羅某、盧某夫婦通過淘寶店鋪對外銷售苦瓜清脂系列、經典秀身系列減肥保健品及神農風骨草保健品。有消費者在吃過保健品后,開始出現肚子疼、食欲不佳、厭食等不良反應。
2017年6月,法院審理認為,羅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0萬元;認定盧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萬元,禁止盧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北京檢方首提消費公益訴訟
后北京四分檢向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協會對羅某、盧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訴訟。2017年12月25日,北京四分檢向四中院提起消費公益訴訟。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這是北京首例檢察機關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提起的產品責任糾紛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被告法庭上賠禮道歉
羅某、盧某通過淘寶網店向眾多消費者銷售摻有酚酞、雙氯芬酸鈉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侵害了公眾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院請求判令羅某、盧某二人停售涉案食品,公開道歉,并在媒體上公布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實,以向消費者提示危險。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表示,下一步,對于已上市的中成藥中根據有關規定確需修改名稱的產品,食藥監總局將給予其一定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采取加括號的方式允許老名稱使用,讓患者和醫生逐步適應。
此前,食藥監總局就《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引發各界熱議。意見稿提出,中成藥命名不應采用夸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如“寶”“靈”“精”“強力”“速效”等,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詞。
食藥監總局藥化注冊司有關負責人指出,中成藥夸大式命名是中成藥行業亂象的集中體現,如“寶”“靈”“精”“強力”“速效”等字眼,帶有明顯夸大醫療效果的成分,而諸如“御制”“秘制”等則有虛假宣傳的嫌疑。如此命名,顯然與廣告法中相關規定相違背。
該負責人強調,中成藥命名新規的出臺,重點是清理帶有明示或暗示療效成分、存在低俗迷信的中成藥名稱。藥品名稱作為藥品標準的一部分,是藥品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規范,嚴格管理,不能給公眾造成誤導。藥品名稱不能明示或暗示療效,是藥品名稱的基本要求。